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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嘴套在部分地方性法规中是违法行为,遛狗不牵绳、未办理狗证在任何地方都是违法行为。
《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伤,需要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里面如果是宠物主动的行凶,伤害他人就要承担责任,而如果有人主动的挑衅或者伤害宠物而造成自身损伤的,管理者可以免于或者降低责任!
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正式施行!
该法中第30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这也就是说,遛狗牵绳,不再是简单的道德约束,而是成了一条明确的法律条例!而遛狗不牵绳,将是一件违法行为,受到法律惩治!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律分析:我国的邻居养狗扰民法院起诉的规定是可以找小区物业或居委会由他们协调,如果没有效果可以直接报警起诉。我国对于饲养动物并没有单独的法律进行规范,但是在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饲养动物进行了规范和涉及。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rr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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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相悦号的签约作者“文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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